低值易耗品是公司存貨中比照特別的一部分。因為低值易耗品價值低、易損耗、替換頻繁,這決議了它的計算與原資料的計算相一致。但從使用進程看,它能夠在多個運營周期中發(fā)揮作用而不改動原有什物形狀,其價值不是一次或悉數搬運,而是跟著什物的使用逐漸搬運,報廢時往往有必定的剩余價值。這些特性又決議了它在計算上與固定資產計算相相似。正是因為低值易耗品的特別性,其價值的分攤始終是計算的要點。
現將兩種攤銷方法進行比照,從而對低值易耗品的攤銷方法作出客觀的評估
一、一次轉銷法 塑料圍板箱生產廠家
一次轉銷法是指在領用低值易耗品時一次性地將其帳面價值轉入當期的本錢費用中。借記“辦理費用”、“制造費用”、“銷售費用”等賬戶。貸記“周轉資料―低值易耗品”賬戶。報廢時,將其殘料價值作為當月低值易耗品攤銷額的削減,沖減有關的本錢、費用,借記“原資料”等賬戶,貸記“辦理費用”、“制造費用”、“銷售費用”等賬戶。采用計劃本錢進行周轉資料平時計算的,領用等宣布周轉資料時,還應一起結轉應分攤的本錢區(qū)別。
一次攤銷法賬務處理簡略,易于把握。但采用一次轉銷法,低值易耗品轉入“在用”以后,盡管什物尚未不見,其價值已從低值易耗品帳上悉數刊出,因而,應加強什物辦理,并盡量采用以舊領新和按限額領用的方法,并且要加強輔佐賬薄的備檢掛號作業(yè),以確保低值易耗品的節(jié)約使用,避免丟失浪費。